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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以生产、销售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均可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创新项目申请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须提交的资料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项目概要》
(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草本
(5)《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6)申请材料附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③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⑤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有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⑥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等文件。
⑦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⑧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7)完整信息的软磁盘。 项目总的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9月15日。其中不同技术领域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不同,具体时间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相关条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