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7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准确把握和深入贯彻新版《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创新型南宁的建设。7月8日、9日,南宁市科技局组织科技系统人员学习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
新《科学技术进步法》主要针对制约我国科技进步的制度性问题,从6个方面进行了重大修订。一是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写入法律。二是提出国家要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三是规定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四是规定要有效配置、整合科技资源。五是设立企业技术进步专章。六是强调要调动科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体现了六个方面的主要特点。一是把建设创新型国家写进法律。二是明确了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三是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可授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者。四是首次以法律条文宽容科技项目失败,进一步规范了科技管理制度。五是科技人员将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六是明确了农业科技研究的战略地位。
会上,南宁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傅隆政从新《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背景、内容概况、主要特点全面解读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要求科技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科学技术进步法》,积极营造科技进步氛围;要贯彻好、落实好《科学技术进步法》,认真执行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要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